推廣廣告指南與接受政策

目錄

1.概覽
2.廣告格式和功能

1.概覽

本頁面中的政策適用於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包括品牌推廣影片和品牌旗艦店焦點模式)。作為廣告商,您有責任遵守適用於您的廣告和廣告出現的任何位置的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和法規,例如,如果您的廣告針對英國消費者,遵守 CAP 守則的要求。其中包括向當地監管機關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或核准,以便銷售、分銷或廣告您打算在亞馬遜宣傳或包含在廣告中的商品。

此外,您透過 Amazon 投放的廣告活動都必須遵守我們的廣告政策。如果您的廣告未遵守我們的廣告政策,廣告活動可能會無法獲得核准,直到您修正違反政策的內容為止。如果嚴重或屢次違反廣告政策,Amazon 可能會暫停或終止您的廣告帳戶。請參閱本節的政策,以瞭解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的特定內容限制,以及哪些商品符合或不符合這些廣告類型的條件。

這些政策是亞馬遜廣告指南和接受政策以外的附加內容。我們的亞馬遜廣告指南和接受政策以及相關政策皆適用於您的廣告活動。展示型推廣廣告書籍廣告貼文品牌旗艦店需要遵守個別的廣告政策。如需瞭解技術方面的需求,請參閱廣告規格

我們會定期更新政策。請經常查看此頁面,以確保您隨時了解我們的最新政策規定。

若要進一步瞭解亞馬遜推廣廣告,請參閱推廣廣告

2.廣告格式和功能

請確保您的廣告格式符合以下準則:

  • 所有圖片和影片都必須清晰易讀且具有高解析度。
  • 動畫僅允許在影片中出現。
  • 廣告素材不應干擾廣告模板的易讀性。
  • 品牌推廣必須為 728x90、800x90、300x250、160x600、245x135 或 900x45。如需瞭解品牌推廣影片指南,請參閱 3.14 節

3.內容要求

下列內容規定適用於廣告的所有元素:自訂和標題文字、品牌標誌、圖片、影片和推廣的 ASIN 圖片。

3.1 一般要求

您的廣告必須:

  • 適合一般受眾瀏覽。
  • 準確反映登陸頁面的內容。
  • 與顯示廣告的亞馬遜網站使用相同的主要語言。
  • 內容務必清楚正確,顧客才能夠在與廣告互動或決定購買商品之前獲得正確的資訊
  • 只推廣您擁有或經授權轉售或分銷的商品。
地區特定要求

沙特阿拉伯: 廣告必須以英文顯示。如需廣告翻譯,請參閱翻譯

3.2 禁止刊登的內容

任何廣告元素中都禁止出現的內容
  • 禁止刊登供其他動物食用的活體動物廣告。昆蟲或動物寵物食品,如冷凍囓齒動物、昆蟲或粉蟲,不得顯示包裝內容。
  • 亞馬遜商標、商品或提及亞馬遜商品或服務的內容。
    • 允許針對相容性目的準確引用(例如「相容於亞馬遜 Alexa」),只要主要商品位於標題最前面、在任何圖片或影片中特別顯示,且正確提及亞馬遜商品。
  • ASCII 藝術。
  • 處於成人情境或危險情況下的兒童。例如:兒童接近或操作槍械或其他武器;可能違反既定的兒童安全上佳做法的情況(例如,兒童在車輛上未繫安全帶,或騎自行車未配戴安全帽);處於他們無法安全照顧自己的地點或情況下,且沒有成人監督(例如游泳池、穿越繁忙的道路或接近危險設備)。
  • 聯絡人詳情,例如:完整或部分電子郵件地址或網址、電話號碼、社交媒體網址及 QR 碼。
  • 鼓勵或美化吸菸行為的內容。
  • 鼓勵或促進破壞、反社會行為或損害公共或私人財產的內容。
  • 美化或推廣使用非法藥物、濫用合法藥物、吸毒用具或可騙過藥物測試之商品的內容。
  • 暗示或聲稱能診斷、治療或質疑性別認同或性向的內容。
  • 在廣告投放地理位置可能被認為不適合當地文化的內容。
  • 散佈仇恨、煽動暴力或偏狹思想,或是擁護或歧視受保護族群,包括種族、膚色、民族血統、宗教、殘疾、性別、性取向、年齡或其他類別的內容。
  • 推廣過度或不負責任飲酒行為的內容。
  • 宣傳可能導致身體或精神傷害的做法的內容。
  • 詢問問題或直接與顧客進行對話的內容,例如使用「您/您的」(例如「您是否在尋找 xxx,試試這個」或「減重成果不如預期嗎?」)。
  • 涉及高度爭議社會議題的內容。
  • 政治內容,例如支持或反對某位政治家或每個政黨的活動、與選舉相關的活動,或與公開辯論政治問題有關的內容。在選舉年期間,我們禁止有關特定政黨、議題或候選人的媒體商品。
  • 虐待人類或動物。
  • 欺騙性、虛假或誤導性的內容。
  • 表情符號。
    • 自訂文本中允許使用非暗示性、猥褻、褻瀆或粗俗的表情符號。
  • 利用敏感事件,例如自然災害、人為災害、大規模創傷和/或傷亡事件,或公眾人物死亡。
  • 虛假功能,例如「播放」按鈕或登入請求。
  • 粗魯、粗俗或淫穢用詞或含有褻瀆用語的言詞,包括具有隱晦意義的文字或不當雙關語。
  • 逼迫顧客採取行動或會造成緊迫感的用詞,例如「最後機會」、「不要拖太久」、「千萬別錯過」、「趕快買下最後存貨」或情緒化的言語。
  • 拼寫錯誤、標點符號過多,或文法或標點符號不正確。
  • 淫穢,誹謗,誣蔑,非法或侵犯他人的隱私。
  • 可能會令人尷尬的身體機能或狀況,或私人、親密或敏感的身體或醫療狀況。
  • 提及其他公司名稱或商品,並以詆毀、比較或利用其他品牌或商品來推廣您的商品(例如「比 [其他商品] 更用心製作」)。如果您在標題中傳達您商品和其他商品的相容性,您必須在標題的後半部加入這些品牌或商品,並附上「與……相容」等限定性聲明。
  • 當廣告包含非廣告商名稱的品牌名稱時,提及「欺騙」。
  • 宗教宣傳(無論是宣傳或貶低某一種宗教)。
  • 運送和配送聲明。
  • 特殊字元(除非是品牌名稱或標語的一部分)。
    • 自訂文本中允許使用主題標籤 (#)。
地區特定要求
  • 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聯酋: 以下為禁止使用的內容:
    • 可能破壞或批評傳統阿拉伯文化、其政治或領袖的內容。
    • 可能鼓勵政治動亂或擾亂公共秩序的內容。
    • 與政治糾紛或武裝衝突有關的內容。
  • 新加坡: 服飾廣告不得含有性暗示內容。

3.2.1 禁止使用的圖片和影片

通用指南

除了上述要求外,以下禁止的內容指南也適用於廣告中的圖片和影片。

  • 以下列方式呈現的武器圖片和影片(包括仿真和非仿真的槍械、劍及弓箭等):
    • 以暴力、威脅的方式展示(例如正在傷害另一位角色的過程)。
    • 以可怕的方式展示(例如沾滿鮮血)。
    • 將武器指向特定角色。
    • 將武器指向顧客。
    • 由未成年人持有武器或涉及未成年人。
    • 如需瞭解有關這類商品的特定限制,請參閱「運動和戶外用品」一節。
  • 逼真或過度暴力、殘忍;駭人圖片和影片;血液、開放性或縫合傷口的血腥描繪;酷刑、肢解或肢體殘害的場景。
  • 完全可見的身體私密部位,例如生殖器、女性乳房及臀部。
    • 如果尺度適中且與宣傳的商品或服務相關,則廣告可以展示部分裸露的著裝(在不露出任何私密部位或展示敏感部位輪廓或模擬影像的情況下露出皮膚的模特兒)。例如,穿著比基尼女性的圖片或影片可用來宣傳比基尼,但不能使用相同的圖片或影片來宣傳汽車,因為穿著比基尼的女性與車輛無關。
  • 色情內容:
    • 性暗示姿勢,例如張開雙腿、抓住頭髮或凸顯臀部,以及表現出色情或性暗示的臉部表情。
    • 引起對身體私密部位(例如乳房或臀部)過度注意的圖片和影片。
    • 描繪未成年人進行性行為。
    • 具有性暗示的脫衣圖片和影片,例如脫下內衣肩帶或內褲。
    • 展示模特兒身著性感內衣,例如絲襪、吊襪帶或鞭子和鎖鍊等情趣用品。
    • 在令人遐想的環境中展示撩人的擁抱場景,例如淋浴間或床上。
    • 在文字、圖片或影片中出現性暗示。
地區特定要求
  • 埃及
    • 不允許使用豬類動物的圖片。
    • 圖片尺度必須適中,且不得含有性暗示內容。
  • 沙特阿拉伯:
    • 不允許使用豬類動物的圖片。
    • 不允許使用身上有刺青的模特兒的圖片。
    • 女用貼身內衣褲、泳裝和內衣商品的圖片中不得出現模特兒。
  • 沙特阿拉伯與阿聯酋:
    • 酒類: 圖片不得出現酒精或飲酒行為。
    • 裸露皮膚: 圖片尺度必須適中,且不得含有性暗示內容。

3.3 亞馬遜計畫

如果您在標題中提及「訂閱並保存」來凸顯符合資格的商品,則必須使用與該計畫相關的未調整原始名稱或標誌。我們不允許使用自訂或節略版本的引用或標誌。

廣告中展示的商品應符合該計畫的資格,且該廣告應導向僅含有合格商品的登陸頁面。

3.4 ASIN 或商品圖片

您在廣告中展示的 ASIN 圖片必須遵守我們的政策和商品圖片的亞馬遜網站標準。不允許使用 GIF 或動畫。

品牌推廣。不允許在同一個廣告中刊登重複或相同的商品、自定義圖片(例如幻燈片播放廣告格式)或商品圖片。廣告內的 ASIN 圖片必須屬於或與銷售的商品相關,並清楚說明商品的款式(例如顏色、型號或樣式)。

品牌推廣廣告格式需要您的品牌 Logo,以便顧客能輕易辨識出您為廣告商。品牌標誌能為顧客提供更好的體驗,且有助於提高品牌和商品的互動。

由於品牌標誌可能會用於各種不同的廣告格式,因此您的標誌必須符合這些品牌標誌指南。如果您沒有符合下列條件的品牌標誌,則應考慮使用商品推廣作為替代方案。

除非您擁有使用宣傳品牌標誌的合法權利,否則品牌標誌必須是您品牌的註冊標誌,而非正在宣傳的品牌標誌。品牌標誌必須:

  • 填滿整張圖片。如果您的標誌沒有填滿整張圖片,則必須將其放置在填滿整張圖片的純色背景上。
  • 準確反映您正在宣傳的品牌或商品。

品牌標誌不得置於複雜的圖形化背景上,且必須非常吸睛。Logo 不能:

  • 為商品、ASIN(包括裁剪版本)、自訂或生活方式圖片或組合。
  • 作為標題的延伸,或含有其他文字。
  • 為不同 Logo 的組合。
  • 包含擁擠或混亂的元素。

如果下列圖片也可以在商品包裝、商品詳情頁或作者頁面上找到,則電影和電視等娛樂業的廣告商也可以使用以下內容:

  • 一位演員或相關角色的圖片。
  • 與商品相關的圖示,例如蜘蛛人電影的蜘蛛網。
  • 有相關覆蓋物或壓印在相關背景上的電影和電視影集標題。

包含音樂商品的廣告可將下列元素加入標誌位中:

  • 音樂製作公司標誌或藝術家標誌:
    • 填滿整張圖片。如果您的標誌沒有填滿整張圖片,則必須將其放置在填滿整張圖片的純色背景上。
  • 藝術家姓名或別名
  • 藝術家圖片
  • 藝術家專輯封面元素

您可以前往此處尋找適用書籍廣告商的標誌指南。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如何建立品牌廣告素材來吸引亞馬遜顧客

3.6 行動呼籲 (CTA)

建議您在廣告中使用 CTA 來改善廣告效果,不過您不一定要加入 CTA。

如果您在標題廣告文案中使用 CTA,則 CTA 必須:

  • 清晰準確。
  • 切勿使用可能會逼迫顧客採取行動的用詞,例如「最後機會」或「千萬別錯過」,或情緒化的用詞。
禁止使用的 CTA
  • 「按一下這裡」和其他非特定變體。
  • 標題廣告文案中禁止使用與品牌推廣廣告中預設 CTA 重複的 CTA。例如,美國、英國、印度和德國禁止使用「立即購買」,因為此 CTA 已經出現在廣告中。

3.7 聲明和實證

所有廣告均需經過審查。亞馬遜保留要求對廣告進行修改、封鎖廣告、撤銷對廣告的批准和/或要求廣告事實證明的權利。廣告商負全部責任,確保其廣告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聲明、承諾和陳述是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具誤導性的。這包括但不限於功效、獎勵、來源和元件聲明。廣告中的聲明不得在商品詳情頁、商品網站、登陸頁面或其他廣告商資料中受到限制或互相矛盾。

地區特定要求
  • 澳洲:
    • 商品不得提出與疾病、病痛、身體狀況不佳或不適、缺陷、損傷或心理狀況不佳有關的治療或保健聲明。
    • 防曬係數 (SPF) 低於 50 SPF 的防曬乳不得聲稱具有「高」(或類似形容)防曬效果。此外,主要用途非防曬的商品不得聲稱為防曬商品。
    • 減肥食品、補充劑、乳霜及其他消耗品或外用商品不得聲稱有助於或可產生減肥、瘦身或節食的效果。
  • 巴西: 有機、低熱量和無糖聲明需要在商品包裝上附上實證。
  • 新加坡: 有機聲明需要在商品包裝附上實證。
保固和保證

商品詳情頁必須清楚描述保固或保證,並包括任何適用的限制。

必須在商品詳情頁或標題上揭露負責履行保固或保證的一方。

3.8 自定義圖片

自定義圖片可讓您在廣告中加入搭配情境或生活方式背景呈現您商品或品牌的吸睛圖片。圖片不得與登陸頁面相矛盾,並且必須具備高解析度、高品質且美觀。除非圖片是從品牌旗艦店的橫幅自動產生,否則圖片只應包含圖片中自然存在的文字(例如商品包裝上)。

圖片不得出現以下情況:

  • 在實色或透明背景上的單張或多張商品圖片。
  • 是單個品牌 Logo 或不同標誌的組合。
  • 是所選商品圖片的其中一張。
  • 出現擁擠、過多、裁剪不佳或難以辨識的元素。
  • 除非廣告是從品牌旗艦店的橫幅自動產生,否則包含圖片中自然存在的文字(例如商品包裝上)之外的其他文字。
  • 包括任何定價或促銷訊息。
  • 含有上下黑邊或左右黑邊格式。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以下圖片範例,以及如何建立品牌創意素材來吸引亞馬遜顧客

單張或多張商品圖片:

在生活方式背景下展示的商品

單張商品圖片

商品在相關內容中展示

多種商品圖片

單個和多個標誌:

個別品牌 Logo

多個品牌標誌

擁擠的圖片和文字圖片:

擁擠與裁剪不良的圖片

圖片有文字

信箱模式和郵筒模式:

上下黑邊圖片

左右黑邊圖片

3.9 標題與自訂文本

圖片或影片中的標題與自訂文本必須與推廣的商品相關。

我們允許以下標題:

  • 專注於品牌化或非商品特定,以凸顯各種相關商品(例如,具有包含廚房電器之標題的廣告可以包含各種廚房電器)。
  • 與廣告中至少一種商品相關,前提是顯示的其他商品屬於同一類別(例如,標題為「用高跟鞋提升風格」的廣告應至少包含一雙高跟鞋,其餘顯示的商品可以是任何類型的鞋子)。

除非聲明適用於所有推廣的商品,否則我們禁止標題包含與健康狀況或過敏/健康相關成分的聲明。

為了維護廣告的高品質創意標準,亞馬遜建議標題或自訂文字採用整句大寫。只要將句子中的第一個字、任何專有名詞或商標(包括官方品牌名稱、商品型號或標語)以首字母大寫表示即可。

我們禁止廣告文案使用全部大寫、隨機大寫或駝峰式大小寫。我們允許一般縮寫(例如 DIY)或原本就使用大寫的商標使用大寫。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如何建立品牌廣告素材來吸引亞馬遜顧客

地區特定要求

日本: 不適用這項大寫政策。

3.10 關鍵字和商品定向

廣告中定向的關鍵字或商品必須與所推廣的商品相關。廣告不得對可能導致具攻擊性、漠不關心或不良顧客體驗的關鍵字或商品進行投放。

一些受限制的商品品類和關鍵字的範例包括:

  • 具冒犯性、褻瀆或粗俗的關鍵字或商品。
  • 處方藥關鍵字或商品,例如「立普妥」或「普賴鬆」。
  • 我們依據禁止刊登商品內容政策禁止推廣的商品和商品關鍵字,例如電子煙或色情露骨的情趣用品。

3.11 最佳化廣告

如果您選取「最佳化廣告」來顯示登陸頁面中與顧客搜尋結果最相關的商品,則您必須確保標題未提及特定商品。標題必須淺顯易懂,如此一來,無論您展示哪項商品,顧客都能夠理解您的廣告。

3.12 促銷和節日訊息

刊登促銷訊息時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 我們禁止使用「激省」或「超級折扣」等技巧性促銷手法。
  • 廣告活動的開始和結束日期必須反映優惠或折扣的持續時間,這樣廣告就不會在優惠或折扣結束後繼續刊登。
  • 廣告活動必須排定在促銷活動的最後一天結束。
  • 請確保特定節日或季節性活動(例如萬聖節、情人節和聖誕節)的廣告活動日期在活動前合理的時間範圍內開始,且廣告活動日期必須在活動日期後 24 小時內結束,或根據活動情況在活動日期後於合理的時間內結束。
  • 如果您在優惠或折扣結束後延長廣告活動,則必須修改廣告文案,將不再適用的促銷訊息移除。
品牌推廣

我們禁止在品牌推廣中提及任何特定定價促銷活動。這包括限促、優惠或折扣 (例如 {產品} 折扣 50%,或 {產品} 折扣 $20 美元)。

如果促銷活動 i) 顯示在商品詳情頁上,且 ii) 在廣告活動期間生效,則我們允許在品牌推廣上使用以下類型的促銷訊息(包括相近變體):

  • [商品] 折扣。
  • [商品] 優惠。
  • 立即省錢。
  • [商品] 優惠價格。
  • [商品] 大折扣。
  • [商品] 的絕佳套裝商品。
  • 購買 [商品] 即可獲得 [其他免費商品]。

若廣告活動提及「限促」,就只能包含已在廣告活動期間標上亞馬遜限促(例如本日優惠)的所有推廣商品。

其他折扣活動必須在廣告活動期間為推廣的商品提供有效折扣。

地區特定要求

日本: 禁止刊登促銷訊息。

3.13 品牌旗艦店焦點模式

品牌推廣廣告的品牌旗艦店焦點模式可讓您特別顯示品牌旗艦店中的三個個別頁面,讓顧客可以在其中探索不同的商品集。

若要使用品牌旗艦店焦點模式,除了首頁外,您還必須具備擁有至少三個子頁面的品牌旗艦店。

如果尚未設立品牌旗艦店,您可以前往此處瞭解如何快速建立品牌旗艦店。

選擇品牌旗艦店子頁面
選取品牌旗艦店子頁面後,系統就會選取現有子頁面名稱和品牌旗艦店頁面列出的第一項商品,作為您品牌推廣廣告中該頁面的代表。您可以選擇替代商品,不過前提是該商品有顯示在品牌旗艦店子頁面上,且顧客可以輕鬆找到該項商品。您也可以小幅編輯品牌旗艦店子頁面的標題。

您無法在同一個焦點廣告中重複選取同一個品牌旗艦店子頁面。

內容指南
標題和子頁面標題必須符合本政策所列的內容要求,包括第 3.9 節中的標題要求。此外:

  • 標題和子頁面標題不得含有限促、折扣或其他折扣訊息。
  • 標題和子頁面標題應使用相同的大小寫,並且不得包含全部以大寫文字或駝峰式大小寫撰寫的內容。我們允許一般縮寫(例如 DIY)或原本就使用大寫的商標使用大寫。
  • 品牌旗艦店子頁面的標題不得與原先品牌旗艦店子頁面的名稱有顯著的改變,且不得含有省略符號或行動呼籲。

商品可接受性指南
品牌旗艦店含有各種我們可能不允許在品牌推廣廣告中使用的商品。選取品牌旗艦店子頁面前,請務必詳閱 4.2「禁止刊登的商品」

品牌旗艦店子頁面指南
品牌旗艦店子頁面僅能刊登有貨和可供銷售的商品。

3.14 影片和影片貼文指南

通用指南
品牌推廣影片與影片貼文可讓您加入引人注目的影片,藉此吸引顧客的目光。可以在品牌推廣影片以垂直 (9:16) 或水平 (16:9) 格式呈現影片,影片貼文則僅能以垂直 (9:16) 格式呈現這些影片。

廣告中的影片必須與商品或品牌有所關聯,且可以將顧客導向與內容相關的登錄頁面。

影片素材要求
請確保您的影片符合以下指南:

  • 信箱模式和郵筒模式: 視頻內容的任何一側都不得有連續條。如果它們只出現在幾個框架或結束卡中,則可以核准。
  • 我們不允許在影片開始或結束時使用空白或黑色的畫面。
  • 影片廣告不能在句子中間終止且截斷描述(旁白、語音或書面文字)。

有關貼文標題政策,請參閱此處

內容指南

影片必須適合一般觀眾觀看,且含有能清楚呈現所宣傳品牌或商品的品牌名稱、標誌或商品。影片必須遵守我們的政策,包括禁止的內容聲明

品牌推廣影片廣告會以靜音模式啟動並自動播放,顧客按一下後才會出現聲音,因此我們建議您使用容易理解且在沒聲音的情況下仍富有吸引力的影片。

不過,您也可以使用沒有音軌的影片:

  • 您必須向顧客清楚說明該影片沒有聲音(例如,廣告有顯示「無音訊」的免責聲明,或看起來沒有人在說話)。
  • 您必須讓顧客在沒有聲音的情況下瞭解影片的內容。

影片語言必須與顯示廣告的本地亞馬遜品牌旗艦店使用相同的主要語言(下稱「當地語言」)。

  • 音訊必須以當地語言呈現。如果音訊內容使用不同的語言,則必須加上當地語言的字幕(或文字記錄/翻譯)。
  • 確保影片中的重要文字(例如商品資訊和說明)必須以當地語言呈現。

影片格式和品質
為確保顧客獲得良好的體驗,廣告中的影片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 模糊、不清晰或難以辨識的畫面。
  • 會干擾廣告模板易讀性的廣告素材元素,例如推廣標籤或靜音按鈕(除非影片沒有音訊內容)。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影片安全區域模板
  • 買家評論(包括星級評定),即使是亞馬遜上的評論亦不得納入。
  • 限促,折扣或其他折扣促銷活動。
  • 分散注意力的圖片(例如閃爍、旋轉、明滅、跳動的物件或文字,或高對比的轉場效果)。
  • 分散注意力、刺耳、突如其來或暴力,以及惱人的聲音。這可能包括音量突然變大或變小、罕見的高音,或者突如其來或與內容無關的聲音。
  • 難以辨認的文字。文字必須大到一般顧客可以輕鬆閱讀。廣告不得在文字和背景上使用相同或類似的顏色,因為這樣會使文字難以辨認(例如白色文字配上淺灰色的背景)。
  • 不良的音質,例如:雜訊干擾、爆裂聲、微弱訊息或低頻、節奏快速、聽不見、聽不清楚或無法辨識的聲音。
  • 不良影片品質以及低解析度。
  • 企圖誘使顧客點擊或消費的施壓、挑釁或急迫用語。
地區特定要求
  • 日本: 如果受版權保護的歌曲、樂譜和歌詞等智慧財產 (IP) 是由 JASRAC 等音樂版權管理機構管理,則廣告主/廣告代理商有責任取得必要權利/授權,以便在其廣告中使用此類 IP。如果版權管理組織擁有的版權素材在使用時侵犯了 IP 的權利,且 Amazon.co.jp 需要向這些組織支付授權費,則亞馬遜有權向相關廣告商/廣告代理商索賠任何損害和費用賠償。
  • 對於非處方藥物與醫療設備,SBV 廣告必須包含與商品詳情頁的相同影片。

3.15 翻譯

提交品牌推廣廣告活動後,我們便會自動為您翻譯。翻譯所需的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且通常會在廣告活動預設語言版本上線後 24 小時內完成。

如果您提交自己的翻譯內容,則翻譯內容必須符合我們的內容要求規定,且與預設語言廣告活動的內容沒有出入。審查翻譯版廣告活動通常需長達 72 小時的時間。

請前往廣告平台的支持中心,進一步瞭解翻譯和支援的語言。

4 商品可接受性

在本節中,我們列出了不符合廣告資格的商品,以及適用於符合廣告資格商品的促銷模式或策略的限制。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這些政策適用於所有廣告。

4.1 一般要求

廣告商只可宣傳您擁有的商品,或您已獲授權轉售或銷售的商品。

您的廣告必須真實準確。在製作廣告時,請確保您準確描述所宣傳的商品。

4.2 禁止刊登的商品

以下商品在全球皆禁止刊登。

請參閱下方的第 4.3 節,瞭解適用於允許刊登的商品類別的其他要求。

  • 情趣用品,例如:色情、露骨的色情商品、玩具與娛樂、聲稱會增進性功能的商品,以及其他類似性質的商品與服務(包括針對成人或性方面宣傳的商品)。
  • 美容與個人護理:禁止刊登聲稱能永久改變身體自然特性的商品。
  • 競賽與抽獎活動。
  • 藥物測試套件。
  • 疾病診斷套件。
  • 數位與電腦入侵的服務與商品。
  • 腐蝕劑與其他腐蝕乳霜、凝膠、液體或溶液。
  • 偽造文件服務。
  • 聲稱可以提高新陳代謝率、壯陽、抑制食慾,或加快其他自然身體功能的燃脂劑或類似商品。
  • 含有麻黃生物鹼、墨西哥鼠尾草或沙維諾林 A 的食品和補充劑。
  • 高脂肪、高鹽或高糖食品 (HFSS)(僅限英國)。
  • 快速致富的商品。
  • 性別預測套件及類似測試商品。
  • 與塗鴉相關的顏料、記號筆、膏、噴嘴、補充劑以及「入門」影片和其他內容。
  • 非法與娛樂性藥物以及與藥物相關的器具。
  • 作為專業用途或銷售的醫療設備。
  • 笑氣罐與笑氣槍。
  • 非金屬戶外狩獵和露營刀
  • 含有大麻二酚 (CBD)、THC 或其他與大麻相關的油、補充劑、美容商品或可食用商品。
  • 親子鑑定、不忠測試或性侵犯測試套件。
  • 處方藥與設備。
  • 不遵守亞馬遜品類、商品與刊登資訊的商品。
  • 聲稱能診斷、治癒、緩解、治療或預防疾病或成癮的商品。
  • 不當聲稱為「FDA 批准」、「FDA 批准」或在相關圖片中含有 FDA 標誌的商品(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此處)。
  • 專為侵犯隱私而設計的商品(例如針孔攝影機),或規避執法程序的商品(例如警察無線電掃描器)。
  • 用於偽裝其用途受到法律、法規或我們的政策禁止的其他商品的商品,例如用於秘密運輸非法藥物的偽裝商品。
  • 有安全疑慮或潛在危險活動的商品。
  • 與賭博服務相關的商品。
  • 侵犯、鼓勵或促使侵犯智慧財產權或個人權利的商品。
  • 硝酸鈉
  • 紋身與身體彩繪的商品。
  • 菸草、電子菸、電子水菸及相關配件(如菸草研磨器、捲菸紙和香菸盒、菸油、水菸配件及菸灰缸)
  • 紫外線助曬服務與設備。
  • 武器:
    • 彈藥或重新裝填的彈藥。
    • 突擊武器零件或配件,或作為突擊武器零件或配件銷售的商品(包含提及各種突擊武器型號)。
    • 破壞性與爆炸性裝置(例如煙火)。
    • 手槍安全證書。
    • 手槍、左輪手槍或任何種類的槍支。
    • 類似或含有仿真或真實武器、武器零件或彈藥的商品。
    • 只供執法或軍事用途的武器或其他物品。
地區特定要求
  • 埃及: 禁止刊登以下商品:
    • 豬肉製品
    • 農藥及肥料商品
    • 美容和個人護理商品
    • 雷達探測器和雷射筆
    • 商業/工業廣播設備
  • 沙特阿拉伯: 禁止刊登以下商品:
    • 狗糧與補充品。
    • 娛樂與媒體商品。
    • 金融商品與服務。
    • 私密與個人護理商品。
  • 沙特阿拉伯與阿聯酋: 禁止刊登以下商品:
    • 賭博商品。
    • 涉及占星、算命、黑魔法的商品,及類似的超自然商品。
    • 豬肉製品。
  • 新加坡: 禁止刊登以下商品:
    • 口香糖。
  • 阿聯酋: 禁止刊登以下商品:
    • 教育服務。

4.3 受限商品

下列商品符合推廣要求,但廣告必須遵守下列限制。

4.3.1 酒類和酒類相關商品

本政策適用於宣傳酒類飲料(葡萄酒、啤酒和烈酒)和酒類相關商品的廣告。

加拿大、埃及、印度、沙烏地阿拉伯、美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禁止刊登酒類廣告。請參閱下列各節,以瞭解開放地區中適用於酒類廣告的相關規定

請注意,本政策不適用無酒精商品廣告中出現的酒類內容(例如電影預告片中的演員有飲酒行為)。依據「禁止的內容」政策,廣告內容不得鼓勵、美化或描繪過度飲酒的行為。

商品贊助
澳洲、比利時、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墨西哥、南非、西班牙和英國: 我們允許在商品推廣宣傳酒類飲料和商品。

加拿大和美國: 廣告商不是酒精製造商或經銷商時,我們才會允許刊登非酒類商品的廣告。

品牌推廣
澳洲、比利時、德國、義大利、日本、墨西哥、西班牙、南非和英國: 我們允許在品牌推廣宣傳酒類飲料和商品。

品牌推廣影片
澳洲、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墨西哥、西班牙、南非和英國: 我們允許在品牌推廣影片宣傳酒精飲料和商品。

加拿大和美國: 我們僅允許非酒精飲料和酒精商品的廣告,但前提是廣告商和/或其母公司未持有生產或經銷酒精飲料的許可證。

內容要求

在允許刊登酒類廣告的地區中,商品推廣、品牌推廣的圖片、影片和文字以及品牌推廣影片均適用下列規定:

  • 廣告必須推廣理性飲酒。廣告必須將重點放在商品上,而不是暗示商品有助於您以更安全的方式飲用酒精。
  • 廣告內容不得出現以下情況:
    • 讓飲酒與機動車輛、駕駛或操作機械產生不當連結。
    • 與懷孕、孕婦或育兒產生不當連結。
    • 指向或含有旨在吸引未成年人的圖片、影片或內容。
    • 出現 25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成年人。
    • 貶低戒酒。
    • 不負責任地鼓勵人們飲酒。
    • 鼓勵過量飲酒、暗示飲酒的療效或其他好處(例如酒類可以改善表現、有助於成功或解決問題)或強調飲料的酒精濃度。
    • 出現飲酒過量的人物。
  • 廣告不得投放無關的商品。
    • 所選的關鍵字必須精準匹配且完全與酒精相關。例如選擇「威士忌」,而不是「喝酒」。
    • 商品定向必須與宣傳的商品有直接的關聯。
地區特定要求

酒類廣告僅允許在下列地區刊登,並須遵守相應的政策規定。

  • 澳洲: 品牌推廣影片廣告必須含有負責任飲酒的訊息(例如「負責任地飲酒」)。
  • 巴西:
    • 酒精飲料(不包含有酒精的啤酒)的品牌推廣和品牌推廣影片廣告必須含有下列其中一項強制性負責任飲酒法律免責聲明,並以大寫表示:
      • BEBA COM MODERAÇÃO(「適量飲用」)。
      • A VENDA E O CONSUMO DE BEBIDA ALCOÓLICA SÃO PROIBIDOS PARA MENORES(「禁止向未成年人販售酒精飲料,以及禁止未成年人飲酒」)。
      • ESTE PRODUTO É DESTINADO A ADULTOS(「本商品的適用對象為成年人」)。
      • EVITE O CONSUMO EXCESSIVO DE ÁLCOOL(「避免過量飲酒」)。
      • NÃO EXAGERE NO CONSUMO(「請勿過度飲用」)。
      • QUEM BEBE MENOS, SE DIVERTE MAIS(「喝得少,樂趣多」)。
      • SE FOR DIRIGIR NÃO BEBA(「開車請勿喝酒」)。
      • SERVIR BEBIDA ALCOÓLICA A MENOR DE 18 É CRIME(「向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提供酒類飲料是犯罪行為」)。
    • 酒精啤酒的品牌推廣、品牌推廣影片及品牌旗艦店必須含有下列其中一項強制性負責任飲酒法律免責聲明,並以大寫表示:
      • CERVEJA É BEBIDA ALCOÓLICA。VENDA E CONSUMO PROIBIDOS PARA MENORES (「啤酒是酒類飲料。禁止向未成年人販售啤酒,以及禁止未成年人飲用啤酒」)。
      • SERVIR CERVEJA A MENOR DE 18 É CRIME(「向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啤酒是犯罪行為」)。
    • 酒類影片廣告必須在每則廣告的結尾,以口頭方式和文字形式呈現上述其中一項免責聲明。
    • 無酒精啤酒的廣告只要不提及酒精飲料的品牌、口號或促銷片語,則無需標註警告。
    • 圖片和影片/文字不得與運動有所關聯。
  • 法國:
    • 免責聲明: 廣告必須含有以下其中一項聲明:「l’abus d’alcool est dangereux pour la santé」或「à consommer avec moderation」。
    • 廣告只能含有以下有關酒精飲料的資訊:酒精含量百分比、原產地、售價、成分、製造商的名稱和地址、代理商和倉庫、製作方法、銷售方式、商品的飲用方式、生產地區資訊、飲料獲獎資訊、原產地名稱或地理標示資訊。酒類的包裝必須符合先前的廣告內容規則才能再製。
    • 無酒精商品的廣告不得介紹、推廣或提及酒類品牌或飲酒行為。只要不是廣告的主要焦點,我們允許使用一般酒精飲料的圖片。
  • 德國: 圖片和影片/文字不得與運動有所關聯。
  • 印度: 在品牌推廣和商品推廣中允許刊登酒類商品廣告。
  • 義大利:
    • 廣告必須含有負責任飲酒的訊息(例如「Bevi responsabilmente」)。
    • 圖片和影片/文字不得與運動有所關聯。
  • 日本:
    • 品牌推廣和品牌推廣影片廣告必須含有強制性法律免責聲明,說明法律禁止未滿 20 歲的人飲酒,範例如下: 「未成年請勿飲酒。開車不喝酒。請適量飲酒。懷孕或哺乳期間請勿飲酒。請回收空罐。」
    • 可在首頁刊登的烈酒廣告僅限於啤酒、雞尾酒、燒酒、清酒、梅酒、葡萄酒、白蘭地和威士忌。廣告不得顯示:
      • 大口喝白蘭地/威士忌的人。
      • 大瓶或其他飲用容器。
  • 墨西哥:
    • 禁止刊登酒精濃度為 55% 以上的商品。
    • 自訂文字只能描述商品或品牌。禁止使用行銷內容、聲明、促銷或標語。
    • 免責聲明: 品牌推廣影片廣告必須含有以下任何披露內容: 「Evite el Exceso」、「Conocer es no excederse」或「Todo con medida」。
  • 荷蘭:
    • 廣告必須遵守荷蘭《酒類飲料廣告法規》。
    • 品牌推廣廣告必須含有強制性的法律免責聲明(例如「geen 18, geen alcohol」)。
  • 波蘭:
    • 禁止刊登酒精飲料的廣告。
    • 禁止刊登酒類品牌商品的廣告。
    • 禁止刊登與酒精飲料具有相同或相似名稱、品牌、商標、設計或包裝的無酒精飲料(啤酒除外)的廣告。
    • 允許刊登無酒精啤酒的廣告。
  • 沙特阿拉伯與阿聯酋: 禁止出現酒精飲料(包括酒精製劑和釀造工具)以及酒類商品。
  • 西班牙: 免責聲明: 廣告必須含有「Disfruta de un consumo responsable」。
  • 新加坡: 在宗教節日「開齋節」期間禁止刊登酒精飲料的廣告。
  • 瑞典:
    • 禁止刊登酒精飲料的廣告。
    • 允許刊登無酒精飲料的廣告。例如:無酒精啤酒。
    • 允許刊登酒類品牌商品的廣告。例如:Guinness 啤酒機。
  • 南非
    • 廣告必須包含負責任飲酒的訊息,例如「負責任地飲酒」或「不適用於 18 歲以下人士」
  • 英國: 免責聲明: 品牌推廣影片廣告必須加入「For the facts about alcohol visit www.drinkaware.co.uk」或「Drinkaware.co.uk for the facts」。
  • 美國: 禁止出現酒精飲料與酒類商品。
酒精濃度測試工具以及宿醉治療和緩解商品

除了上述一般酒類準則外,此類商品必須將重點放在商品上,而不是暗示商品有助於您以更安全的方式飲酒。

允許在品牌推廣和商品推廣中刊登呼氣式酒測器。

只允許在商品推廣中刊登宿醉治療和緩解商品。

地區特定要求
  • 巴西、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聯酋: 禁止刊登呼氣式酒測器以及宿醉治療和緩解商品。

4.3.2 藝術品和工業用品

我們允許刊登僅用於家庭,工業,汽車或藝術相關用途的藝術品和工業用品的廣告。根據我們上述禁止的內容政策,廣告不得鼓勵破壞公共或私人財產,或宣揚破壞或反社會行為。

禁止刊登的商品

我們依據上述禁止刊登的商品政策來禁止刊登以下廣告:

  • 玻璃刻蝕膏。
  • 腐蝕膏、凝膠、腐蝕液體或類似溶液。
  • 與塗鴉相關的油漆、記號筆、膏體、噴嘴、補充劑以及「入門」影片和其他內容。

4.3.3 美容商品

美容商品廣告不得:

  • 提出問題或直接與顧客對話,例如使用「您/您的」的情況(例如「您對自己的外表感到不自在嗎? 不妨試試這個」)。
  • 聲稱能診斷、治癒、緩解、治療或預防疾病或成癮。
  • 直接提及私人、私密或敏感的身體狀況。
  • 使用不受支持或誇大的說法,或對商品效力建立不切實際的期望。這包括呈現與體態或親密個人商品相關的前後對照圖片或影片。

附加注意事項

若符合上述政策,非敏感商品可使用前後對照圖片。

關鍵字不得含有暗示能美白皮膚的用詞或類似用詞。

聲稱能對身體產生生理效用的美容商品,必須在商品包裝上提供相關佐證。

地區特定要求
  • 澳洲: 廣告不得提出任何健康或治療性聲明,也不得描述商品對身體的效果。
  • 巴西和墨西哥: 廣告不得描述醫療狀況或商品本身。自訂文本只能含有品牌或商品名稱,以及合適的 CTA。
  • 新加坡: 禁止刊登生髮商品和雷射除毛商品。

4.3.4 家用測試套件

我們允許刊登家用測試套件商品的廣告,這些商品能提供血統和非常重要的健康相關資訊,但不得聲稱能診斷、治療或評估疾病、狀況或病痛的風險。您只能宣傳遵守所有廣告刊登地區當地適用法規的商品。您有責任向當地監管機關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或核准,以便銷售、分銷或廣告您打算在 Amazon 宣傳的商品 (如適用)。

允許刊登的商品包括但不限於糖尿病和血糖監測器、血壓機、血統、DNA、個人基因分析套件、尿液分析套件、針刺裝置 (僅限醫療用途) 和懷孕測試。這些商品類別受地區特定要求所限制。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下方內容。

地區特定要求
  • 澳洲: 只允許出現在商品推廣。
  • 巴西、埃及與沙特阿拉伯: 禁止刊登所有家用測試套件。
  • 法國: 法國地區禁止刊登血統、DNA 和基因分析測試套件。
  • 日本: 家用測試套件有所限制。禁止使用商品定向。
  • 墨西哥: 自訂文本不得描述醫療狀況或商品本身。自訂文本只能含有品牌或商品名稱,以及合適的 CTA。禁止使用行銷內容、聲明、促銷或標語」
  • 西班牙: 禁止刊登血統、DNA、糖尿病與血糖監控器、個人基因分析套件、尿液分析套件與針刺設備(僅限醫療用途)。

4.3.5 嬰幼兒商品

嬰兒和較大嬰兒配方奶粉的廣告不得含有阻止母乳餵養,或聲稱該商品可以取代母乳餵養的訊息。

嬰兒配方奶粉在澳洲、比利時、墨西哥、新加坡及南非地區定義為供 0 至 12 個月之嬰兒使用,而其他地區則定義為供 0 至 6 個月之嬰兒使用。

幼兒配方奶粉在澳洲、比利時、墨西哥及新加坡地區定義為供 12 個月以上嬰兒使用,而其他地區則定義為供 6 至 12 個月嬰兒使用。

允許在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中刊登嬰兒和較大嬰兒的配方奶粉廣告,不過必須遵守以下地區限制。

地區特定要求
  • 巴西:
    • 禁止刊登嬰兒配方奶粉、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及嬰兒餵哺商品(例如嬰兒奶瓶和奶嘴等)的廣告。
    • 禁止在品牌推廣刊登年齡超過 12 個月的嬰兒食品商品。
  • 澳洲、比利時、法國、德國、義大利、墨西哥、荷蘭和英國: 禁止刊登嬰兒配方奶粉。
  • 歐洲: 較大嬰兒配方奶粉的商品定向不得鎖定嬰兒配方奶粉商品。
  • 印度: 禁止刊登嬰兒配方奶粉、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及嬰兒餵哺商品(例如嬰兒奶瓶等)的廣告。
  • 荷蘭和新加坡: 禁止刊登嬰兒配方奶粉廣告。禁止刊登較大嬰兒配方奶粉的商品推廣廣告。
  • 波蘭和瑞典: 禁止刊登嬰兒配方奶粉和較大嬰兒配方奶粉的廣告。
  • 埃及與沙特阿拉伯: 禁止刊登嬰兒配方奶粉和嬰兒食品的廣告。

4.3.6 刀具

我們嚴禁刊登主要用途或在宣傳時主張是用來打鬥或用於軍事用途、自衛或鼓勵暴力行為的刀具。例如,殭屍刀、布伊刀、軍刀、突擊刀、飛刀、匕首、靴刀、彈簧刀、近身或戰鬥刀、重力刀、刺刀、劍、自衛刀或忍者手裏劍。

地區特定要求

比利時、埃及、印度、荷蘭、波蘭、沙特阿拉伯、瑞典、阿聯酋及英國: 只允許刊登廚房刀具、餐具或銀器的廣告。

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

我們允許在所有其他地區於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中刊登以下刀具:

  • 主要用途是露營等戶外活動的刀具。
  • 家用刀具、廚房刀具、餐具或銀器。
  • 多功能工具,例如袖珍折刀和日常攜帶的刀具。

4.3.7 藥物和醫療保健:非處方藥 (OTC)、補充劑和醫療設備

健康和保健商品(例如非處方 (OTC) 藥物和補充劑,以及醫療商品和設備)的廣告不得:

  • 聲稱能診斷、治癒、緩解、治療或預防疾病、病症或成癮。
  • 含有「使用前和使用後」的圖片或影片。
  • 勸阻顧客諮詢合格的醫療專業人員。
  • 就商品的功效提出不切實際或不相關的聲明。

此外:

  • OTC 藥物和補充劑的廣告(包括維生素廣告)不得聲稱非處方藥與處方藥同樣有效
  • 空氣清淨或微粒過濾呼吸器(也稱為呼吸器或 PPE 面罩)的廣告必須遵守並註明與宣傳商品完全相符的業界認可名稱,例如:
    • 澳洲: PFF2 或 PFF3。
    • 巴西: PFF2 或 PFF3。
    • 中國: KN/KP95 或 KN/KP100。
    • 歐洲: FFP1、FFP2 和 FFP3。
    • 日本: DS/DL2 或 DS/DL3。
    • 南韓: Special 1st。
    • 墨西哥和美國: N95、N99、N100、R95、R99、R100、P95、P99 或 P100。
  • 允許刊登非呼吸器型口罩、外科口罩和布料口罩的廣告,但不得含有誤導性或虛假的聲明(例如核准標準以外的英數字名稱)。
  • 寵物用藥物和補充劑務必進行明確標示。
  • 不允許刊登不當聲稱為「FDA 核准」、「FDA 批准」或在相關圖片中含有 FDA 標誌的商品(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此處)。
地區特定要求
  • 澳洲: 廣告不得提出任何健康或治療性聲明,也不得描述商品對身體的效果。
  • 巴西:
    • 禁止在品牌推廣中刊登乳製品。
    • 禁止刊登聲稱能代替正餐、鼓勵過度飲食、提高社會地位或身心表現的食品和補充劑。
    • 禁止刊登 OTC 藥物商品和裝置。
  • 埃及: 禁止非處方藥藥品和設備、維生素和食品補充劑以及人工甜味劑。
  • 法國、義大利和西班牙: 禁止刊登含有尼古丁的戒菸商品。
  • 日本:
    • OTC 藥物廣告僅允許在品牌推廣使用。
    • 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允許投放醫療設備廣告。
    • 廣告必須提及藥物的商品名稱和類別,或者是否為藥用商品。
    • 所選關鍵字必須與商品或其預期效果完全相關。
    • 禁止使用商品定向。
    • 品牌推廣: 不得在同一則廣告中出現不同類別的藥物。
    • 對於品牌推廣影片: OTC 藥物和醫療設備的影片與商品詳情頁的影片相匹配。
  • 墨西哥: 自訂文本不得描述醫療狀況或商品本身。自訂文本只能含有品牌或商品名稱,以及合適的 CTA。禁止使用行銷內容、聲明、促銷或標語。
  • 荷蘭: OTC 藥物和設備的廣告不得含有任何促進購買的經濟獎勵。例如促銷活動、直接或間接的價格優惠、優惠券或現金回饋促銷。
  • 波蘭:
    • 禁止刊登 OTC 藥品的廣告。
    • 禁止刊登戒菸商品的廣告。
    • 允許刊登醫療設備和家用測試套件的廣告。
  • 沙特阿拉伯: 禁止刊登 OTC 藥物商品和設備、食品補充劑以及戒菸商品。
  • 新加坡:
    • 允許刊登的醫療設備必須通過健康科學局的批准,並在商品詳情頁或商品包裝上提供支持證據。
    • 禁止刊登戒菸商品。
  • 瑞典: 所有戒菸商品的廣告都必須附上「18+」免責聲明。
  • 南非
    • 廣告不得使用特定醫學術語來描述頭髮和頭皮狀況,例如,使用「多餘油脂」而不是「脂肪」;「頭皮屑」代替「糠疹」和「脂漏性皮膚炎」,以及「落髮」而不是「圓禿」。
    • 含有超過一種活性成分的藥物,不得具體提及任何單一活性成分的具體性質,除非這種性質的引用已獲得藥品管理局批准納入該藥物的專業訊息中
    • 尚未在藥品管理局註冊的藥物,應在廣告中包括以下免責聲明: 「此未註冊藥物尚未經過 SAHPRA 的品質、安全性或預期用途評估。」
  • 英國: 含有止痛藥成分 (如阿司匹靈、布洛芬和撲熱息痛等) 的藥片或膠囊廣告不得鼓勵購買超過一盒 (例如「買一送一」等的大量採購優惠)。如果廣告文案沒有明確建議顧客多次購買,則允許為單項產品提供折扣。
減重和體重管理商品

廣告不得直接向顧客傳達訊息(例如「對肥胖問題感到厭煩了嗎?」)或提出任何不切實際或過度的聲明,包括但不限於:

  • 鼓勵不健康的飲食或負面的身體形象/自我認知。
  • 商品定向必須與宣傳的商品有直接的關聯。
  • 無論顧客吃什麼或吃多少,都可以大幅減重。
  • 顧客只需使用這類商品即可減肥,且不必遵循控制卡路里的飲食或運動計畫。
  • 這些結果對所有人都有效,或者是永久性的。
  • 顧客將商品穿戴在身上或塗抹到皮膚上,就能進行減重。
  • 商品可以燃燒脂肪、提高新陳代謝率、抑制食慾,或加快其他自然的身體功能。
  • 在特定時間內減掉一定重量的體重。
地區特定要求
  • 澳洲: 食品、補充劑、乳霜及其他消耗品或外用商品不得聲稱有助於或可產生減肥、瘦身或節食的效果。
  • 日本: 提出健康聲明的食物或補充劑必須在商品包裝上附上相關的「保健食品」或「特定保健食品」標籤和聲明。
  • 埃及、墨西哥和沙特阿拉伯: 禁止刊登減重、增重、增肌及類似的商品。
大麻商品

大麻商品的廣告不得與非法毒品有所關聯,或鼓勵使用非法毒品(包括展示使用大麻或大麻製品的影像)。

地區特定要求
  • 巴西、埃及、印度、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南非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禁止刊登可吸食的大麻商品。

4.3.8 宗教商品

為特定宗教或信仰商品所選的關鍵字,必須與所推廣商品相關宗教有完全關聯,或整體上與宗教有關。

商品定向必須與所推廣商品相關宗教有所關聯。

地區特定要求
  • 法國、德國、荷蘭、波蘭、新加坡和瑞典: 禁止刊登與山達基相關的內容。
  • 印度: 特定宗教或信仰的商品僅限在品牌推廣和商品推廣上刊登。
  • 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聯酋: 禁止刊登與無神論、異教或多神論相關的商品和內容。
  • 新加坡: 內容需符合新加坡法律的必要限制。
  • 阿聯酋: 禁止刊登宗教商品和服務。

4.3.9 性健康

我們允許在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上宣傳性健康商品,前提是廣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廣告必須著重於商品的醫療特性(例如避孕、疾病預防或一般品牌化)。
  • 廣告必須遵守上方「禁止的內容」政策。
  • 廣告不得含有與增強性能力或壯陽有關的聲明。
  • 廣告不得明確提及私人、私密或敏感的身體/醫療狀況,或敏感的身體機能或狀況。
  • 廣告不得投放無關的商品。
    • 關鍵字必須與宣傳的商品或品牌完全相關。
    • 商品定向必須與宣傳的商品有直接的關聯。
地區特定要求
  • 比利時: 禁止在品牌推廣與品牌推廣影片性宣傳性健康商品。
  • 巴西: 只允許使用商品推廣來刊登關鍵字定向廣告。
  • 巴西、荷蘭、波蘭、瑞典、新加坡與阿聯酋: 禁止使用品牌推廣與品牌推廣影片。
  • 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義大利與西班牙: 只允許刊登關鍵字定向廣告。
  • 墨西哥: 自訂文本不得描述商品對人的效用。自訂文本只能含有品牌或商品名稱,以及合適的 CTA。禁止使用行銷內容、聲明、促銷或標語。
  • 埃及與沙特阿拉伯:
    • 廣告: 禁止
    • 品牌旗艦店: 允許刊登保險套與潤滑液。品牌旗艦店不得刊登性誘惑內容(包括人物接吻、處於性誘惑姿勢或模擬性行為等的圖片)。
  • 新加坡:
    • 禁止刊登潤滑液廣告。
    • 禁止在商品推廣中刊登保險套、潤滑液及類似商品的廣告。
    • 保險套的廣告不得含有性暗示內容。
  • 土耳其: 商品、品牌與品牌旗艦店允許保險套廣告。不允許投放有關潤滑液、性增強劑與性健康商品的廣告。
  • 阿聯酋: 廣告不得含有性暗示內容。
  • 美國: 禁止在商品推廣中刊登保險套、潤滑液及類似商品的廣告。

4.3.10 運動和戶外用品

運動和戶外用品的廣告不得:

  • 縱容或鼓勵暴力或反社會行為。
  • 鼓勵顧客忽視或不對自己的健康和安全負責。
  • 誤導顧客(包括在沒有適當防護和預防措施的情況下,將通常被認為是不安全的商品呈現為安全商品)。
圖片和影片指南

如果運動和戶外用品的廣告含有武器的圖片或影片,則廣告不得展示武器或配件的實際使用情況,也不得含有與所宣傳商品無關或多餘的商品。例如,槍套廣告不得出現軍刀。

宣傳武器配件的廣告中的圖片或影片必須:

  • 將焦點放在武器配件上,而不是武器本身。
  • 請勿展示武器實際的使用情況,或出現準備使用的動作(例如,槍套廣告不得出現拔槍或準備拔槍的動作)。

圖片和影片必須遵守上述內容要求

地區特定要求
  • 巴西: 允許刊登玩具泡泡槍和配件,但前提是它們是非仿真的。
  • 埃及: 禁止刊登所有武器和武器配件。
  • 比利時、印度、荷蘭和新加坡: 允許刊登玩具武器,但前提是它們是非仿真的。
  • 墨西哥和沙特阿拉伯: 禁止刊登此類別的所有商品。
  • 南非和美國: 請參閱以下商品推廣限制。
商品可接受性

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
我們允許商品推廣和品牌推廣出現以下商品:

  • 軟式空氣槍配件,例如面罩和手套。
  • 彈藥儲存裝置,例如容器和保險箱。
  • 箭座、箭翼及弓弦。
  • 雙筒望遠鏡、單筒望遠鏡及夜視單筒望遠鏡。
  • 誘餌。
  • EDC/多功能/戰術筆。
  • 火炬。
  • 遊戲和越野攝影機。
  • 槍械清潔套件。
  • 槍套。
  • 槍械保險箱。
  • 手持瞄準鏡。
  • 漆彈面罩、頭部配件和防護眼罩。
  • 測距儀。
  • 戰術收納盒、背包及傘繩。
  • 標靶。

在南非和美國的商品推廣
我們只允許南非和美國地區的商品推廣出現以下商品:

  • 軟式空氣槍武器和彈藥。
  • 箭頭。
  • BB 槍和彈藥。
  • 弓和箭。
  • 十字弓。
  • 槍架和槍架袋。
  • 槍背帶。
  • 雷射、可伸縮和不可伸縮、固定式武器瞄準器。
  • 漆彈槍和彈藥。
  • 辣椒噴霧。
  • 槍架。
  • 彈弓。
  • 電擊槍。
  • 泰瑟槍。

4.3.11 二手商品和亞馬遜整新品商品

我們允許刊登整新品廣告,前提是標題廣告文案或自訂文本中明確說明了該商品為重新調整、翻新、整新、使用過或二手的商品。

翻新商品不得與新品混在一起。

品牌推廣和商品推廣

  • 廣告必須導向「品牌旗艦店」頁面的相關區段,並列出所有促銷商品,而不是導向亞馬遜整新品頁面
  • 贊助商的名稱必須一律使用品牌名稱,絕不能使用「亞馬遜整新品」或「亞馬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