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式喚醒螢幕
Fire 平板電腦上的互動式喚醒螢幕廣告允許顧客與廣告互動,以探索與廣告商品相關的獨特功能、好處或體驗。通過提供實踐體驗,廣告商可以通過 Fire 平板電腦喚醒螢幕上的各種互動元件(例如更改顏色/消息,商品演示等)揭示獨特的產品方面並使客戶滿意。
體驗概述
互動式喚醒螢幕的主要功能:
- 背景視頻:描述連續故事的動畫背景(最多 10 秒)
- 中斷點:廣告體驗中,背景影片會暫停並等待使用者互動的點。每個創作最多可包含 3 個中斷點。
- 熱點:喚醒螢幕上的透明區域,用戶可以點擊以繼續體驗。
- 指示器動畫:在中斷點期間出現在喚醒畫面上的動畫,該動畫指示使用者可以在哪裡進行互動以繼續體驗
創意素材規範
交互式喚醒螢幕執行需要背景視頻和行動呼籲按鈕。
| 素材 | 尺寸 | 檔案大小上限 | 格式 | 最小值字體大小(美國/歐盟) | 最小值字體大小(美國/歐盟) |
| 背景 | 1200x1920 像素(寬)和 1920x1200 像素(長) | 3500kb | MP4 或 MOV | 32 點 | 28 點 |
| 按鈕 | 1200x1920 像素(寬)和 1920x1200 像素(長) | 3500 kb | PNG-24 | 32 點 | 28 點 |
- 素材須同時製作橫向與直向版本。
- 按鈕素材應為全螢幕尺寸(大部分區域為透明),不可裁切至按鈕可視範圍大小。
背景視頻應遵守以下規格。
| 影片素材 | |
| 格式 | H.264/MP4 |
| 每秒幀數 | 24fps |
| 最大影片長度 | 10 秒 |
| 音響 | 無;背景視頻可能不包含音頻 |
- 動畫不能延遲。必須立即在視頻的第一幀內開始
- 廣告標題、支援文字、行動呼籲和商品圖片(如適用)必須在第一個影格和整個影片中顯示。
- 廣告文字和廣告商標不能移動、褪色、旋轉或拉伸。可能會套用其他輕微效果。
- 指標動畫不應燒錄到背景影片中;如果包括在內,則應該是單獨的 sprite 工作表資產。請參閱下面的規格。
| 精靈圖紙資產 | |
| 格式 | PNG |
| 影格率 | 24fps |
| 循環 | 第一個和最後一個畫面應相同;使動畫可以無縫循環 |
| 檔案尺寸 | 最大 2000x2000 像素 |
如需關於喚醒螢幕和行動呼籲資產的其他要求,請參閱此處的創意標準頁面。
地區
北美洲
- CA
- MX
- US
南美洲
- BR
歐洲
- DE
- ES
- FR
- IT
- NL
- PL
- SE
- TR
- UK
中東
- KSA
- UAE
亞太地區
- AU
- IN
- JP
- SG
相容功能
與雙 CTA、亞馬遜影片廣告或面板不相容。
素材核對清單
- 廣告活動文案
- 點閱 URL(如適用)
- 向量格式的標誌(.EPS 或 .AI)
- 廣告活動字體
- 品牌指南
- 高畫質圖片
- 平板電腦使用經批准的法定權利
- 1920x1200 和 1200x1920 最小尺寸
- 分層 Photoshop 檔案格式 (.PSD)
- 高品質影片(如適用)
- 最小尺寸為 1280x720
- .mov 或 .mp4
- 視覺參考的其他相關設計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