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和條件
亞馬遜廣告活動條款和條件
上次更新: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概述
這些條款和條件(本「條款」)規範台端註冊與參與任何亞馬遜廣告活動 (各稱「本廣告活動」),且構成亞馬遜廣告(或第 12 條中所述之其他適用的亞馬遜廣告合約實體)(以下稱「亞馬遜廣告」、「我們」或「我方」)與台端之間的協議。台端向我方聲明,台端有權簽訂本條款。有關本條款某些大寫術語的定義,請參閱第 13 節。
2.活動
台端註冊及參加活動必須遵守根據本條款規定。台端若要註冊活動,必須完成活動註冊程序,並支付任何註冊費用(如適用)。除非活動註冊網頁另有規定或我方明確告知,否則台端必須年滿 21 歲方能參加活動。活動註冊若遇額滿,則提前停止報名(由我方自行判斷)。我方亦得隨時視情況自行變更活動計畫。台端必須隨時遵守亞馬遜廣告行為準則。
3.人身安全和資安
我們十分重視台端的人身安全和資安。台端瞭解,台端本人及隨身物品於入場時可能會受到合理搜查,且台端可能會被要求出示附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若台端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我方得拒絕台端入場。若台端的行為影響到其他活動參與者的人身安全或資安,我方亦有權要求台端離開活動現場。倘若我方拒絕台端入場或要求台端離開,我方將不予退款。
4.台端的資訊
a.總論。
我方根據亞馬遜廣告隱私聲明處理台端的資訊。
b.同意行銷通訊。
註冊活動,即表示台端同意 (i) 透過電子郵件、郵寄或其他通訊形式,接收亞馬遜廣告的活動資訊,以及 (ii) 其他相關亞馬遜廣告行銷傳播和特別優惠。我方根據亞馬遜廣告隱私聲明處理台端的資訊。台端同意我方根據亞馬遜廣告隱私聲明收集、使用和揭露台端在註冊活動時提供的資訊。台端可以按照我方寄送的通訊指示,隨時選擇不接收亞馬遜廣告的行銷傳播。
c.與活動贊助商分享。
如果台端 (a) 提供台端的活動識別證供活動贊助商掃描,或在活動贊助商品牌的活動或場次中提供掃描,或 (b) 台端在活動註冊期間或以其他方式選擇同意接收來自我們活動贊助商的通訊,即表示台端指示亞馬遜廣告將台端的姓名、聯絡資訊、職稱、公司,以及台端在活動註冊期間提供給亞馬遜廣告的任何其他資訊,分享給活動贊助商,以便他們可以透過電子郵件、電話和/或郵件聯絡台端,用於行銷目的。台端可以自由選擇 - 台端可以選擇不提供台端的識別證,或不以其他方式選擇同意接收來自我們活動贊助商的通訊。如有任何疑問,請參閱亞馬遜廣告隱私聲明。請聯絡活動贊助商,以取消訂閱其行銷通訊。將台端的資訊提供給活動贊助商,可能涉及將該資訊傳輸至其他國家/地區。如需瞭解活動贊助商將如何處理台端的資訊,請直接與他們聯繫,或參閱其隱私政策。
d.語音和影像。
參與本活動體驗,即表示台端同意我方可從台端聲音的錄音和台端臉部的影像中取得資訊,並根據《亞馬遜隱私聲明》保留及使用所有因此產生的資訊。
5.錄音和台端的材料
- 台端授予我方、我方關聯公司,及我方獨立承包商在活動中以任何媒體錄製、拍攝、拍照和記錄台端聲音和圖片的權利(以下稱「錄製檔案」)。台端授予並轉讓亞馬遜廣告及其關聯公司、代理商、員工一份不可撤銷、非獨占、永久、全球、免版稅的權利和授權,得就業務相關之任何目的,使用、複製、修改、散佈和翻譯全部或任何部分的錄製檔案和台端的材料。我方得編輯錄製檔案和台端的材料,單獨使用或與其他資訊一起使用,並允許他人使用和傳播。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台端放棄對錄製檔案和材料擁有的任何著作人格權。台端聲明並保證 (a) 台端的材料真實準確,(b) 台端擁有第 4 節授予授權所需的權利和權限,且 (c) 台端的材料未違反或侵犯任何個人或實體的任何版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
- 我方保留我方材料的所有權利,未經我方事先書面同意,台端不得分享或複製 (包括音訊或視頻錄製檔案、螢幕截圖、照片或下載項目) (除非我方明確表示可以複製或分享我方的活動資料)。
6.稅金
各方均須根據本條款所載之交易和付款,支付所有相關稅捐及其他政府費用、收費、罰款、利息,以及此類稅捐的附加費。台端應付的所有費用不含適用的稅捐和關稅,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 (VAT)、消費稅、銷售和交易稅以及總收入稅(「間接稅」)。亞馬遜廣告可能會向台端收取間接稅,除非台端向亞馬遜廣告提供填寫完整的豁免證明或直接付款許可證書,使亞馬遜廣告得以主張可用的間接稅豁免。
7.取消政策
a.由台端提供。
如果活動需要註冊費或其他費用,請參閱活動註冊網頁列出的取消說明和活動退款政策。
b.由我方提供。
我方得因為任何原因隨時取消活動,原因包括場地或講者是否有空或適當,或基於資安、健康或人身安全考量,且我方得隨時拒絕、限制或取消台端的活動註冊。因取消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我方概不負責。倘若我方取消活動或台端的註冊,若台端並未違反本條款,我方將根據活動註冊網頁上的退款政策退還活動註冊費用。
c.取消的影響。
如果台端或亞馬遜廣告取消活動註冊,或亞馬遜廣告取消活動,本條款的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3 節、第 8.2 節、第 9 節、第 10 節、第 11 節、第 12 節和第 13 條仍然有效。
8.貿易合規與道德
- 台端聲明並保證,台端及台端為資助活動而合作的金融機構,並非任何禁止或限制方名單 (包括但不限於聯合國安理會、美國政府(例如美國)提供的名單) 所列之制裁或指定對象,亦非由該等對象所擁有或控制。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名單和外國制裁逃避者名單以及美國商務部的實體清單)、歐盟或其成員國,或其他適用的政府機關。
- 台端證明已向適當的政風官員確認,未有任何聯邦、州、地方或機構倫理或採購法律、法規或規章,限制或禁止台端參加活動,或台端會為亞馬遜廣告造成利益衝突之情況。
9.承擔風險
台端認知並同意活動參與純屬自願,且已了解活動性質。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台端同意自行承擔參加活動的相關風險。
10.免除賠償責任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台端 (台端本人、繼承人、家屬、個人代表、受讓人以及可能代表台端或因台端的死亡或受傷而求償的任何其他人) 特此免除亞馬遜廣告及其關聯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管理人員、員工、承包商、代表、代理人、繼承人和受讓人的責任,不須承擔任何和所有索賠、要求、訴訟因由、訴訟、損害、損失、債務、責任、成本和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和相關支出),即使台端現在或將來可能以任何方式與活動、錄製檔案或台端的材料有所關聯。
11.責任限制
對另一方因訴訟因由或責任理論引起的損失,我方和關聯公司及許可方概不負責,即使已事先告知另一方該等損害 (例如 (A) 間接、偶然、特殊、後果性或懲戒性的損害,或是 (B) 利潤、收入、顧客、商機或商譽) 的可能性亦然。根據本條款規定,在任何情況下,我方和關聯公司及許可方的累計賠償責任不超過 $100。第 10 節的限制僅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
12.其他
a.放棄。
我方未能執行本條款的任何條文,不代表現在或未來放棄該條文,亦不限制稍後執行該條文的權利。所有棄權須以書面為之方可生效。
b.可分割性。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部分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則本條款的其餘部分將保持完全有效和有效。任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部分將被解釋為原始部分的效力和意圖。如果無法進行此類解釋,則無效或不可執行的部分將從本條款中獨立出來,但其餘部分將保持完全有效和有效。
c.不可抗力因素。
若因任何超出我方合理控制範圍之因素,導致我方或我方關聯公司延遲或未能履行本條款下之任何義務,我方概不負責。前述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流行病或全球大流行、檢疫、勞資糾紛或其他行業動盪、電力或電源中斷、公用事業或其他電信故障、地震、火災、風暴或其他自然災害、環境災難、封鎖、禁運、暴動、政府作為或命令、恐怖主義行為或戰爭。
d.轉讓;沒有第三方受益人。
未經我方事先書面同意,台端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本條款或本條款規定之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違反本節規定的轉讓或轉讓均屬無效。未經台端同意,我方得 (a) 因合併、收購或出售我方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轉讓本條款,或 (b) 將本條款轉讓給任何關聯公司,或當作公司結構重組的一部分;且自該等轉讓生效後,受讓人即取代亞馬遜廣告,成為本條款的當事方,且亞馬遜廣告完全不需履行本條款規定之所有義務和職責。根據上述規定,本條款將對雙方及其各自授權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且將維護各方的利益。非本條款當事方,不論是任何個人或實體,均無任何第三方受益權。
e.適用法律。
根據第 12 節規定,本條款及雙方之間可能出現的任何爭議均受華盛頓州法律規範,不參照與之牴觸的法律規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不受本條款規範。
f.爭議。
依據第 12 條之規定,任何與本條款有任何相關之爭議或索賠,均應提交至華盛頓州金郡 (King County, Washington) 的州立或聯邦法院進行裁決,台端在此同意受該等法院之專屬管轄並以其為審判地點。我方與台端均放棄任何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我方與台端均同意,任何法律程序僅得以個人名義進行,不得以集體、聯合或代表訴訟之形式進行。為禁止侵權或以其他濫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得向法院提起訴訟。
g.本條款的修改。
我方得隨時修改本條款,並在亞馬遜廣告網站發布修訂版本。修改過的條款將在發佈後生效。台端在本條款的任何修改生效日期後參加活動,即表示台端同意遵守修改過的條款。台端有責任定期查看亞馬遜廣告網站,了解本條款是否有修改版本。本條款開頭所列的日期,即是上次修改的時間。
h.完整合約;僅英語版本。
本條款構成台端與我方之間關於相關條款主題的完整協議。本條款取代台端與我方之間關於本條款主題的所有先前或同期的陳述、理解、協議或溝通(無論是書面還是口頭)。若有任何條款、條件或其他條文與上述條款的條文不同,或附加於上述條款的條文,我方不受該等條款、條件或條文的約束,且明確反對該等條款、條件或條文(無論該等條款、條件或條文是否會實質改變本條款)。我方提供本條款的英文翻譯版本,若存在任何衝突,以英文版本為準。
13.定義
- 「亞馬遜廣告行為準則」 係指位於 https://advertising.amazon.com/legal/terms-conditions/event-code-of-conduct (及我方指定之任何後繼或相關網站) 的亞馬遜廣告行為準則,該準則可能隨時更新。
- 「亞馬遜廣告隱私聲明」 指位於亞馬遜廣告隱私聲明(以及任何我方指定的接替或相關網站)的隱私聲明,可能會不時更新。
- 「亞馬遜廣告網站」 指 https://advertising.amazon.com/(以及任何我方指定的接替或相關網站),可能會不時更新。
- 「活動贊助商」 指活動的第三方贊助商。
- 「我方的材料」係指我方 (以電子副本、螢幕、紙本、口頭或其他方式) 提交或展示的所有材料 (包括我方的公司詳細資訊、簡報和其他宣傳資料)。
- 「混合活動」 指具有面對面方面和虛擬方面的活動。
- 「台端的材料」係指台端 (以電子副本、紙本、口頭或其他方式) 提交或提出的所有材料 (包括台端的姓名和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