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广告 IO 条款和条件

发布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如适用)与亚马逊广告有限责任公司(Amazon Advertising LLC,以下简称“亚马逊”)共同商定的媒介计划或广告订单(统称为“IO”)受 AAAA/IAB 针对媒体购买一年或少于一年的网络广告标准条款和条件(3.0 版)的约束,可访问 www.iab.com(“IAB Terms”部分)查询,以华盛顿法律为依据和管辖范围。此处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 IAB 条款中所规定的含义。此外,以下条款将适用,并且在任何与 IAB 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将以以下条款为准:

  1. 部分媒体公司的产品具有适用的附加条款(例如 https://advertising.amazon.com/legal/product-terms 中的“产品条款”部分所述),这些产品仅在被包含在 IO 中或用于执行适用的广告活动的情况下适用于此 IO,包括通过书面协议所作的任何更改(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书面协议即可)。对于未包含在 IO 中或用于执行适用的广告活动的产品,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产品条款均不适用。
  2. 如需了解亚马逊的广告规范和政策,请访问:http://advertising.amazon.com。
  3. 所有向亚马逊发出的通知必须符合 IAB 条款的规定,并送至: Amazon.com, Inc.,收件人: 华盛顿州西雅图客户成功部门总监98108-1226,邮箱 81126 (Director, Customer Success, P.O. Box 81126, Seattle WA 98108-1226),或传真: (206) 266-7000;在每种情况下,都要发送一份副本至 contracts-legal@amazon.com;收件人: 总法律顾问 (General Counsel)。所有发送给广告主/广告代理商的通知都将发送到亚马逊为此客户关联的最新通知或账单(如适用)地址(该地址可能会因广告主/广告代理商适时地向亚马逊发出书面通知而更新)。
  4. 付款对象必须为: 亚马逊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Amazon Advertising LLC),收件人: 应收账款;华盛顿州西雅图 98124-0651,邮箱 24561 (Accounts Receivable; PO Box 24651, Seattle, WA 98124-0651)。
  5. 税费。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各方将负责确定并支付根据本 IO 进行的交易和付款而对该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和其他政府费用及收费(以及任何罚款、利息和其他附加费用)。广告主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均不包括适用的税费和关税,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和交易税以及总收入税。广告主根据此 IO 向亚马逊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含任何预扣或扣除税款。如果任何付款都需要预扣任何此类税费(例如,国际预扣税),则广告主将根据需要支付额外金额,以便亚马逊收到的净额等于根据此 IO 当时应付的金额。